内蒙古善建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8月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成立,属个人制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名称“善建”取自老子《道德经》第四章: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老子在这里用建筑的形象比喻修道、修德、建德的重要性,建德如同建筑打基础,基础越稳固修得越牢固;善于建立自身道德的人不会动摇,善于秉持自身道德的人不会丧失信念的)。取义坚守职业道德和秉持职业操守是事务所立足和发展的根本。
善建所目前共有执业律师5人,其中专职律师4人,兼职律师1人,实习律师2人。行政辅助人员2人。执业律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人,硕士学位的1人,具有本科学历的2人。善建所由一批具有现代思想和先进理念、富有朝气、勇于开拓的高学历中青年律师组成。善建所以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执业准则,以当事人之事无小事为执业信条。
善建所力求使每位成员得到尊重及关怀,并为每位成员提供充分发展的机会及必要的工作支持,使每位成员伴随善建一起成长,分享善建发展的喜悦,在追求卓越的同时拥有发自内心的归属感。基于这样的文化氛围,本所将得以长足稳定发展,确保善建团队为客户
提供优质、高效及可信赖的法律服务,力争在各专业领域取得丰硕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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