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敏春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前,按照局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要求,第三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有了深入的理解;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掌握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支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联系实际查摆了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支部党员按照会议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
会上,支部书记对支部2022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支部副书记通报支部检视问题情况。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成员依次发言,围绕“全面查找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检视剖析,相互之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张敏春同志对支部组织生活会作指导点评,充分肯定支部2022年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对支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总结经验。要认真总结这次组织生活会成功经验,把真刀真枪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好作风坚持下去,真正将组织生活会作用发挥好。二要抓好问题整改。对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列出问题清单,拿出整改措施,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整改成效。三要运用好会议成果。对这次组织生活会,以及在整改过程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巩固下来。同时,运用好会议成果,提出工作新举措,持续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
近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敏春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前,按照局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要求,第三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有了深入的理解;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掌握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支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联系实际查摆了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支部党员按照会议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
会上,支部书记对支部2022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支部副书记通报支部检视问题情况。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成员依次发言,围绕“全面查找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检视剖析,相互之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张敏春同志对支部组织生活会作指导点评,充分肯定支部2022年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对支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总结经验。要认真总结这次组织生活会成功经验,把真刀真枪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好作风坚持下去,真正将组织生活会作用发挥好。二要抓好问题整改。对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列出问题清单,拿出整改措施,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整改成效。三要运用好会议成果。对这次组织生活会,以及在整改过程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巩固下来。同时,运用好会议成果,提出工作新举措,持续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