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长辈版 无障碍浏览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司法局
  • 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全面依法治市
  • 立法意见征集
  • 三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法治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法治新闻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退出长辈版
  • 网站首页
  • 全面依法治市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立法意见征集
  • 政务动态
  • 互动交流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4-28 09:36   
A+ A- 印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

办关于印发《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普法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普法办: 

现将《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全国普法办。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全面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国企业“走出去”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时间安排

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31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四、重点工作

(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甘肃省举办全国“三下乡”集中示范暨“民法典宣传月”推进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为重点,指导各地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三批),聚焦“民法典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组织专题授课;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民法典贯彻实施5周年为契机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四批);税务总局组织开展“守法经营 诚信纳税”主题宣传活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民法典与市场监管主题宣传活动;全国工商联会同司法部举办第二期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研修班暨法治素养提升周活动。

(三)司法部围绕深入宣传民法典在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提振发展信心中的重要作用等,重点指导北京市开展“名家大讲堂”走进中关村活动;河北省开展“典亮国企·法赋新程”系列宣传活动;上海市开展企业家学法专题活动;安徽省开展“江淮普法行”送法进企业专项活动;江西省开展“法治赣商行”活动;山东省开展“法润齐鲁‘典’亮企业”活动;湖南省开展“民法典助企纾困”典型案例巡展;广东省开展“法治益企行”政企对话会;重庆市开展“渝尚法”赋能强企行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重点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实施好今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各级党委宣传部、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把握活动重点内容和节奏,推动民法典普法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好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公益普法队伍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工作格局。坚持“小切口、大主题”,围绕企业实际需求,精心组织安排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活动。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加强以案普法,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短视频等新技术新媒体的运用,不断提升宣传的互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在用心用情服务企业中开展法治宣传,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给企业和基层增加负担。


党政机关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4  
  • 地址: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楼
  • 电话:0471-6649669
  • 主办单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 蒙ICP备19004953号-1
  •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23号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统一标识 无障碍浏览
统一标识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 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全面依法治市
  • 立法意见征集
  • 三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首页 > 政务动态 > 法治新闻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发布日期:2025-04-28 09:36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

办关于印发《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普法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普法办: 

现将《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全国普法办。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全面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国企业“走出去”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时间安排

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31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四、重点工作

(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甘肃省举办全国“三下乡”集中示范暨“民法典宣传月”推进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为重点,指导各地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三批),聚焦“民法典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组织专题授课;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民法典贯彻实施5周年为契机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四批);税务总局组织开展“守法经营 诚信纳税”主题宣传活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民法典与市场监管主题宣传活动;全国工商联会同司法部举办第二期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研修班暨法治素养提升周活动。

(三)司法部围绕深入宣传民法典在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提振发展信心中的重要作用等,重点指导北京市开展“名家大讲堂”走进中关村活动;河北省开展“典亮国企·法赋新程”系列宣传活动;上海市开展企业家学法专题活动;安徽省开展“江淮普法行”送法进企业专项活动;江西省开展“法治赣商行”活动;山东省开展“法润齐鲁‘典’亮企业”活动;湖南省开展“民法典助企纾困”典型案例巡展;广东省开展“法治益企行”政企对话会;重庆市开展“渝尚法”赋能强企行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重点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实施好今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各级党委宣传部、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把握活动重点内容和节奏,推动民法典普法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好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公益普法队伍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工作格局。坚持“小切口、大主题”,围绕企业实际需求,精心组织安排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活动。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加强以案普法,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短视频等新技术新媒体的运用,不断提升宣传的互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在用心用情服务企业中开展法治宣传,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给企业和基层增加负担。


  • 主办单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电脑版
  • 蒙ICP备19004953号-1
  •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23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4
  • 地址: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楼 联系电话:0471-664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