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证执业监督,规范执业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行业公信力,近日,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园带队,抽调行业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全市5家公证机构开展公证执业和卷宗质量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公证机构日常执业活动、公证案卷质量、党建工作、档案管理、收费规范、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公证业务规范指引》等五项制度等方面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随机抽查公证卷宗、查看档案材料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遗嘱、继承、委托、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及执行证书,各类合同(协议),招投标、证据保全、现场监督,外办通报的涉外案卷等公证事项案卷。检查组认真细致的对每本案卷从申请受理、公证事项审查、询问笔录制作、公证书发放和领取、归档等方面逐一检查,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公证业务规范指引》《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质量评价标准实施办法》,一卷一表,逐卷检查。全市各公证机构共抽取卷宗540本,检查评出优秀案卷29本,合格案卷459本,基本合格案卷52本。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公证日常管理问题、卷宗的质量问题,进行讲评、现场反馈和个别交流,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大家表示,通过公证执业专项检查,进一步查摆了公证质量问题,排查了风险和隐患,对在办证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实现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标,也进一步提升了公证文书质量,规范了执业行为。
会议要求,公证处要始终以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为目标,努力打造规范化、专业化公证机构。
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完善公证行业党建制度规范,提升党员公证员的政治素养;
二是加强公证案件质量管理,对此次公证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加强卷宗管理和质量监督;
三是继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增强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风险把控;
四是要不断扩展公证服务领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服务社会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公证执业监督,规范执业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行业公信力,近日,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园带队,抽调行业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全市5家公证机构开展公证执业和卷宗质量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公证机构日常执业活动、公证案卷质量、党建工作、档案管理、收费规范、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公证业务规范指引》等五项制度等方面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随机抽查公证卷宗、查看档案材料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遗嘱、继承、委托、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及执行证书,各类合同(协议),招投标、证据保全、现场监督,外办通报的涉外案卷等公证事项案卷。检查组认真细致的对每本案卷从申请受理、公证事项审查、询问笔录制作、公证书发放和领取、归档等方面逐一检查,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公证业务规范指引》《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质量评价标准实施办法》,一卷一表,逐卷检查。全市各公证机构共抽取卷宗540本,检查评出优秀案卷29本,合格案卷459本,基本合格案卷52本。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公证日常管理问题、卷宗的质量问题,进行讲评、现场反馈和个别交流,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大家表示,通过公证执业专项检查,进一步查摆了公证质量问题,排查了风险和隐患,对在办证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实现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标,也进一步提升了公证文书质量,规范了执业行为。
会议要求,公证处要始终以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为目标,努力打造规范化、专业化公证机构。
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完善公证行业党建制度规范,提升党员公证员的政治素养;
二是加强公证案件质量管理,对此次公证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加强卷宗管理和质量监督;
三是继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增强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风险把控;
四是要不断扩展公证服务领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服务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