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解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及机构联系方式,助您高效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一)申请法律援助范围
民事 / 行政事项(因经济困难)
1. 请求国家赔偿
2. 请求社会保险待遇 / 社会救助
3. 请求发给抚恤金
4. 请求给付赡养费 / 抚养费 / 扶养费
5.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 支付劳动报酬
6. 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 请求工伤 / 交通 / 医疗 / 产品质量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
8. 请求环境污染 / 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刑事案件
1. 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因经济困难 / 其他原因无委托辩护人,本人 / 近亲属可申请
2. 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人 / 法定代理人 / 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无委托诉讼代理人可申请
再审/申诉
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 / 决定,因经济困难无委托代理人,可申请再审 / 申诉法律援助
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城镇: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 / 月 / 人、2310元 / 月 / 人)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时需如实说明经济困难情况;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可签经济困难承诺书。
(二)申请法律援助材料准备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二选一)
本人申请:身份证 / 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代理申请: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同上),并额外提供「代理权证明」
2.基础表格
填写完整的《法律援助申请表》
3.经济状况材料(二选一)
材料 A:《经济困难说明表》
材料 B:免核查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4.承诺与授权文件
材料一:签署《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书》
材料二:签署《核查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
5.案件相关材料
整理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
6.最终核对
所有材料已齐全 → 提交至法律援助机构
(三)法律援助流程
1.咨询
申请人先进行法律咨询
2.申请
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表,说明经济困难状况
行动不便者(老人、残疾人等)可申请上门服务
提交身份材料及案件相关材料
3.受理
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补充要求,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视为撤回申请
可现场 / 上门受理
4.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自收申请起7日内审查,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
不援助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送达申请人
5.指派
决定援助的,3日内指派律师 / 人员提供服务
6.承办
律师按指派开展相关法律服务
7.归档
案件办结后,律师整理材料并移交,机构30日内归档
注:法律援助流程是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审核及服务提供的程序,用于保障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支持。
(四)法律援助机构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
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649592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楼一层
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218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209室
回民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317184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回民区政府2号楼331室
玉泉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5964148
地址:玉泉区光彩市场北门旁玉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赛罕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683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大厅27号窗口
土默特左旗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165855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敕勒川大厦8楼812室
托克托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622610
地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司法局1楼法律援助中心窗口
和林格尔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7195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南150米和林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清水河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7915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信访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武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816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平安西街3号武川县司法局院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本文详解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及机构联系方式,助您高效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一)申请法律援助范围
民事 / 行政事项(因经济困难)
1. 请求国家赔偿
2. 请求社会保险待遇 / 社会救助
3. 请求发给抚恤金
4. 请求给付赡养费 / 抚养费 / 扶养费
5.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 支付劳动报酬
6. 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 请求工伤 / 交通 / 医疗 / 产品质量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
8. 请求环境污染 / 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刑事案件
1. 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因经济困难 / 其他原因无委托辩护人,本人 / 近亲属可申请
2. 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人 / 法定代理人 / 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无委托诉讼代理人可申请
再审/申诉
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 / 决定,因经济困难无委托代理人,可申请再审 / 申诉法律援助
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城镇: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 / 月 / 人、2310元 / 月 / 人)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时需如实说明经济困难情况;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可签经济困难承诺书。
(二)申请法律援助材料准备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二选一)
本人申请:身份证 / 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代理申请: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同上),并额外提供「代理权证明」
2.基础表格
填写完整的《法律援助申请表》
3.经济状况材料(二选一)
材料 A:《经济困难说明表》
材料 B:免核查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4.承诺与授权文件
材料一:签署《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书》
材料二:签署《核查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
5.案件相关材料
整理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
6.最终核对
所有材料已齐全 → 提交至法律援助机构
(三)法律援助流程
1.咨询
申请人先进行法律咨询
2.申请
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表,说明经济困难状况
行动不便者(老人、残疾人等)可申请上门服务
提交身份材料及案件相关材料
3.受理
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补充要求,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视为撤回申请
可现场 / 上门受理
4.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自收申请起7日内审查,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
不援助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送达申请人
5.指派
决定援助的,3日内指派律师 / 人员提供服务
6.承办
律师按指派开展相关法律服务
7.归档
案件办结后,律师整理材料并移交,机构30日内归档
注:法律援助流程是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审核及服务提供的程序,用于保障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支持。
(四)法律援助机构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
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649592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楼一层
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218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209室
回民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317184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回民区政府2号楼331室
玉泉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5964148
地址:玉泉区光彩市场北门旁玉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赛罕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683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大厅27号窗口
土默特左旗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165855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敕勒川大厦8楼812室
托克托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622610
地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司法局1楼法律援助中心窗口
和林格尔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7195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南150米和林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清水河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7915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信访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武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816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平安西街3号武川县司法局院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