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长辈版 无障碍浏览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司法局
  • 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全面依法治市
  • 立法意见征集
  • 三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工作动态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退出长辈版
  • 网站首页
  • 全面依法治市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立法意见征集
  • 政务动态
  • 互动交流

维权有渠道 法律援助申请攻略来了

来源: 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日期: 2026-01-06 15:49   
A+ A- 印

本文详解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及机构联系方式,助您高效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一)申请法律援助范围

民事 / 行政事项(因经济困难)

1. 请求国家赔偿

2. 请求社会保险待遇 / 社会救助

3. 请求发给抚恤金

4. 请求给付赡养费 / 抚养费 / 扶养费

5.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 支付劳动报酬

6. 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 请求工伤 / 交通 / 医疗 / 产品质量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

8. 请求环境污染 / 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刑事案件

1. 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因经济困难 / 其他原因无委托辩护人,本人 / 近亲属可申请

2. 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人 / 法定代理人 / 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无委托诉讼代理人可申请

再审/申诉

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 / 决定,因经济困难无委托代理人,可申请再审 / 申诉法律援助

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城镇: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 / 月 / 人、2310元 / 月 / 人)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时需如实说明经济困难情况;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可签经济困难承诺书。


(二)申请法律援助材料准备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二选一)

本人申请:身份证 / 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代理申请: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同上),并额外提供「代理权证明」

2.基础表格

填写完整的《法律援助申请表》

3.经济状况材料(二选一)

材料 A:《经济困难说明表》

材料 B:免核查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4.承诺与授权文件

材料一:签署《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书》

材料二:签署《核查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

5.案件相关材料

整理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

6.最终核对

所有材料已齐全 → 提交至法律援助机构



(三)法律援助流程

1.咨询

申请人先进行法律咨询

2.申请

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表,说明经济困难状况

行动不便者(老人、残疾人等)可申请上门服务

提交身份材料及案件相关材料

3.受理

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补充要求,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视为撤回申请

可现场 / 上门受理

4.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自收申请起7日内审查,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

不援助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送达申请人

5.指派

决定援助的,3日内指派律师 / 人员提供服务

6.承办

律师按指派开展相关法律服务

7.归档

案件办结后,律师整理材料并移交,机构30日内归档

注:法律援助流程是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审核及服务提供的程序,用于保障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支持。


(四)法律援助机构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


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649592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楼一层


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218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209室


回民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317184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回民区政府2号楼331室


玉泉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5964148

地址:玉泉区光彩市场北门旁玉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赛罕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683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大厅27号窗口


土默特左旗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165855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敕勒川大厦8楼812室


托克托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622610

地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司法局1楼法律援助中心窗口


和林格尔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7195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南150米和林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清水河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7915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信访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武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816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平安西街3号武川县司法局院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党政机关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4  
  • 地址: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楼
  • 电话:0471-6649669
  • 主办单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 蒙ICP备19004953号-1
  •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23号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统一标识 无障碍浏览
统一标识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 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全面依法治市
  • 立法意见征集
  • 三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首页 > 政务动态 > 工作动态
维权有渠道 法律援助申请攻略来了
来源: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布日期:2026-01-06 15:49

本文详解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及机构联系方式,助您高效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一)申请法律援助范围

民事 / 行政事项(因经济困难)

1. 请求国家赔偿

2. 请求社会保险待遇 / 社会救助

3. 请求发给抚恤金

4. 请求给付赡养费 / 抚养费 / 扶养费

5.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 支付劳动报酬

6. 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 请求工伤 / 交通 / 医疗 / 产品质量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

8. 请求环境污染 / 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刑事案件

1. 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因经济困难 / 其他原因无委托辩护人,本人 / 近亲属可申请

2. 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人 / 法定代理人 / 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无委托诉讼代理人可申请

再审/申诉

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 / 决定,因经济困难无委托代理人,可申请再审 / 申诉法律援助

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城镇: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 / 月 / 人、2310元 / 月 / 人)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时需如实说明经济困难情况;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可签经济困难承诺书。


(二)申请法律援助材料准备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二选一)

本人申请:身份证 / 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代理申请: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同上),并额外提供「代理权证明」

2.基础表格

填写完整的《法律援助申请表》

3.经济状况材料(二选一)

材料 A:《经济困难说明表》

材料 B:免核查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4.承诺与授权文件

材料一:签署《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书》

材料二:签署《核查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

5.案件相关材料

整理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

6.最终核对

所有材料已齐全 → 提交至法律援助机构



(三)法律援助流程

1.咨询

申请人先进行法律咨询

2.申请

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表,说明经济困难状况

行动不便者(老人、残疾人等)可申请上门服务

提交身份材料及案件相关材料

3.受理

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补充要求,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视为撤回申请

可现场 / 上门受理

4.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自收申请起7日内审查,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

不援助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送达申请人

5.指派

决定援助的,3日内指派律师 / 人员提供服务

6.承办

律师按指派开展相关法律服务

7.归档

案件办结后,律师整理材料并移交,机构30日内归档

注:法律援助流程是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审核及服务提供的程序,用于保障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支持。


(四)法律援助机构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


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649592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楼一层


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218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209室


回民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317184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回民区政府2号楼331室


玉泉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5964148

地址:玉泉区光彩市场北门旁玉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赛罕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6683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大厅27号窗口


土默特左旗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165855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敕勒川大厦8楼812室


托克托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622610

地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司法局1楼法律援助中心窗口


和林格尔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7195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南150米和林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清水河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7915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信访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武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471-8816148

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平安西街3号武川县司法局院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 主办单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电脑版
  • 蒙ICP备19004953号-1
  •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23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4
  • 地址: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楼 联系电话:0471-664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