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城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政执法领域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在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上下功夫,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教育培训,打造过硬行政执法队伍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印发《新城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制度》,建立分级培训制度,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法律法规作为必修课程和重点课程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体系,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举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建设培训班,对全区重点执法部门2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封闭式培训,近两年组织各类培训10余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为全区642名执法人员换发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发布《关于启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新城区正式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同步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要求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已实现执法证全程网上办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使用电子送达方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2023年6月19日举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培训班)
★强化法治思维,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印发《新城区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全面推行“五个一”要求,即列一份学法清单,参加一次庭审活动,主讲一次专题法治课,完成一次年度述法,开展一次法治调研。组织审计局领导干部到新城区人民法院观摩庭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布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执法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呼和浩特”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并定期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全力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文书。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部门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进行动态更新。
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区司法局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向社会发布《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涉及市容管理、停车场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方面19项轻微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行柔性执法实施方案》,在商事主体注册登记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广告监管等10大领域92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023年5月24日组织执法人员观摩庭审)
★强化协调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成吉思汗大街司法所和保合少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并正式挂牌,明确工作职责并进行公示,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陆续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城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新城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新城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若干意见》《新城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新城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通过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监督。采取专项检查、现场座谈、查阅资料、抽查案卷等方式,对重点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等进行现场监督。对乡镇(街道)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4次,组织开展“新城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近两年共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0余件,不断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法者,治之端也。新城区司法局通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快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新城区司法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式,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新城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政执法领域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在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上下功夫,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教育培训,打造过硬行政执法队伍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印发《新城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制度》,建立分级培训制度,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法律法规作为必修课程和重点课程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体系,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举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建设培训班,对全区重点执法部门2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封闭式培训,近两年组织各类培训10余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为全区642名执法人员换发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发布《关于启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新城区正式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同步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要求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已实现执法证全程网上办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使用电子送达方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2023年6月19日举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培训班)
★强化法治思维,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印发《新城区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全面推行“五个一”要求,即列一份学法清单,参加一次庭审活动,主讲一次专题法治课,完成一次年度述法,开展一次法治调研。组织审计局领导干部到新城区人民法院观摩庭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布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执法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呼和浩特”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并定期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全力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文书。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部门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进行动态更新。
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区司法局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向社会发布《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涉及市容管理、停车场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方面19项轻微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行柔性执法实施方案》,在商事主体注册登记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广告监管等10大领域92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023年5月24日组织执法人员观摩庭审)
★强化协调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成吉思汗大街司法所和保合少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并正式挂牌,明确工作职责并进行公示,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陆续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城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新城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新城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若干意见》《新城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新城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通过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监督。采取专项检查、现场座谈、查阅资料、抽查案卷等方式,对重点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等进行现场监督。对乡镇(街道)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4次,组织开展“新城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近两年共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0余件,不断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法者,治之端也。新城区司法局通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快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新城区司法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式,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