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模式,打造 “司法 +”基层治理品牌
近年来,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创新,围绕 “四个融合” 精心打造 “四位一体” 的 “司法 +” 基层治理工作模式,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工作品牌。
“司法 +综合治理” 化解纠纷有高招
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位于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2层西侧,除司法所外,区信访局、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劳动仲裁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在社会治理中心开展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治理格局。
司法所在多元协作体系中扮演“法律顾问”这一重要角色,参与社会治理中心调解联席会议,并就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多次发表法律意见。面对群体性纠纷及复杂疑难案件,司法所将多个案件进行“同类合并”,针对事由相同和金额相近的案件集中进行调解。
成立“杜广树”个人调解工作室,由曾任某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的杜广树律师和参与过多个重要项目调解工作的司法局退休工作人员张跃平同志常驻办公。为来访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调解服务。今年以来,司法所共参与社会治理中心联席会议10余次,陪同区委领导接待上访群众10余次,司法行政部门、行政部门的“高效联动”,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调解成功率,同时也是诉源治理的有益尝试,更是积极履职的生动实践。通过增加决策力量、融合群体智慧的方式,努力为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司法 +治安管理”两所协作促和谐
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与呼伦贝尔北路派出所距离500米左右,两所不光在地理位置上相邻,在人员配置上也做到了互融互通,派出所副所长同时担任司法所副所长,派出所部分民警也在司法所日常办公,为司法所开展业务提供重要“警力支持”。在“四所一庭”工作机制下,两所建立常态化联合处置程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后,将涉及家庭矛盾、物业纠纷、轻微打架斗殴等可调解案件移送到司法所,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官迅速展开案件分析研判工作,并组织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安机关的办案压力,更促进了辖区的治安稳定和社会和谐。
同时,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面,两所也做到了主动沟通、相互配合。司法所针对辖区内情况特殊、重点关注的社区矫正人员,在进行入矫宣告、报到谈话、入户走访时邀请派出所民警协助见证,对矫正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矫正工作效率。同时派出所民警定期到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警示授课,进一步端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态度。达到教育矫正对象、宣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威严的目的。在安置帮教工作中,通过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司法所与派出所共同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工作,辖区内涉黑涉恶等重点人员,司法所与派出所对其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定期回访其居住状态、就业情况,及时与其进行心理沟通和疏导,落实“常态化跟踪”机制,严防重新犯罪。
“司法+公共法律” 服务升级更便民
司法所与新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在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2楼共同办公,利用位置上这一“天然优势”,司法所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同打造了“30分钟法律服务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开设法律(律师)咨询窗口、法律援助窗口、公证服务窗口、司法所行政复议代办4个窗口,指派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到窗口值班解答人民群众来访咨询并参与纠纷化解,今年以来,共解答395次咨询案件,接待人民群众560人,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平台。
同时,还积极推动“万名律师进乡村”、“呼和浩特司法通”“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的基层实践工作。与律师事务所、辖区各社区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将律师、公证员的联系方式公示在辖区居民微信群中,方便群众及时拨打电话联系结对帮扶律师,使律师成为社区、村居的“智多星”,达到“法律宣传点对点、法律服务全覆盖”的效果。将“呼和浩特司法通”小程序二维码公示在社会治理中心及各社区宣传栏中,群众扫码后可以进行法律咨询、下载各类文书,随时随地、足不出户使用手机享受最便捷的法律服务。在选拔乡村“法律明白人”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重选拔村干部、妇联主任、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五老”人员等各类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和人才,聚焦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着力构建多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法律明白人”工作机制。
司法+法律援助,援调对接同发力
本着“应援尽援”、“能调不诉”的原则,司法所与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双向”援调对接工作。针对适宜进行调解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征求当事人意见并审查案件情况,将该纠纷案件移交至当事人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司法所个人调解工作室。司法所收到案件后,及时办理案件登记手续,充分发挥专业所长进行调解。调解结束后做好协议留存、履行回访等工作,及时了解当事人履行情况。针对调解中的发现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司法所会将纠纷及时移送到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受理并指派援助律师进入法律援助程序。同时司法所针对经济困难、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为其指引快捷援助通道,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法律援助中心与司法所接受对方委托或移送处理的案件,在结案或进入另一个工作程序后,及时向对方反馈办理结果或结案情况,在案件流转过程中完善流转程序并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司法所的工作如同点点星光,照亮了法治前行的道路。无论是深入社区的普法宣传,还是耐心细致的人民调解;无论是严谨规范的社区矫正,还是温暖人心的安置帮教,每一项工作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坚实壁垒。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的成功经验,有效的履行了司法行政职能,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树立了榜样,未来,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将继续秉持初心,砥砺前行,为构建和谐稳定、法治文明的社会环境不懈努力,让司法之光洒遍每一个角落。
创新模式,打造 “司法 +”基层治理品牌
近年来,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创新,围绕 “四个融合” 精心打造 “四位一体” 的 “司法 +” 基层治理工作模式,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工作品牌。
“司法 +综合治理” 化解纠纷有高招
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位于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2层西侧,除司法所外,区信访局、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劳动仲裁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在社会治理中心开展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治理格局。
司法所在多元协作体系中扮演“法律顾问”这一重要角色,参与社会治理中心调解联席会议,并就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多次发表法律意见。面对群体性纠纷及复杂疑难案件,司法所将多个案件进行“同类合并”,针对事由相同和金额相近的案件集中进行调解。
成立“杜广树”个人调解工作室,由曾任某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的杜广树律师和参与过多个重要项目调解工作的司法局退休工作人员张跃平同志常驻办公。为来访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调解服务。今年以来,司法所共参与社会治理中心联席会议10余次,陪同区委领导接待上访群众10余次,司法行政部门、行政部门的“高效联动”,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调解成功率,同时也是诉源治理的有益尝试,更是积极履职的生动实践。通过增加决策力量、融合群体智慧的方式,努力为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司法 +治安管理”两所协作促和谐
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与呼伦贝尔北路派出所距离500米左右,两所不光在地理位置上相邻,在人员配置上也做到了互融互通,派出所副所长同时担任司法所副所长,派出所部分民警也在司法所日常办公,为司法所开展业务提供重要“警力支持”。在“四所一庭”工作机制下,两所建立常态化联合处置程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后,将涉及家庭矛盾、物业纠纷、轻微打架斗殴等可调解案件移送到司法所,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官迅速展开案件分析研判工作,并组织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安机关的办案压力,更促进了辖区的治安稳定和社会和谐。
同时,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面,两所也做到了主动沟通、相互配合。司法所针对辖区内情况特殊、重点关注的社区矫正人员,在进行入矫宣告、报到谈话、入户走访时邀请派出所民警协助见证,对矫正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矫正工作效率。同时派出所民警定期到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警示授课,进一步端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态度。达到教育矫正对象、宣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威严的目的。在安置帮教工作中,通过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司法所与派出所共同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工作,辖区内涉黑涉恶等重点人员,司法所与派出所对其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定期回访其居住状态、就业情况,及时与其进行心理沟通和疏导,落实“常态化跟踪”机制,严防重新犯罪。
“司法+公共法律” 服务升级更便民
司法所与新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在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2楼共同办公,利用位置上这一“天然优势”,司法所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同打造了“30分钟法律服务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开设法律(律师)咨询窗口、法律援助窗口、公证服务窗口、司法所行政复议代办4个窗口,指派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到窗口值班解答人民群众来访咨询并参与纠纷化解,今年以来,共解答395次咨询案件,接待人民群众560人,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平台。
同时,还积极推动“万名律师进乡村”、“呼和浩特司法通”“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的基层实践工作。与律师事务所、辖区各社区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将律师、公证员的联系方式公示在辖区居民微信群中,方便群众及时拨打电话联系结对帮扶律师,使律师成为社区、村居的“智多星”,达到“法律宣传点对点、法律服务全覆盖”的效果。将“呼和浩特司法通”小程序二维码公示在社会治理中心及各社区宣传栏中,群众扫码后可以进行法律咨询、下载各类文书,随时随地、足不出户使用手机享受最便捷的法律服务。在选拔乡村“法律明白人”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重选拔村干部、妇联主任、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五老”人员等各类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和人才,聚焦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着力构建多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法律明白人”工作机制。
司法+法律援助,援调对接同发力
本着“应援尽援”、“能调不诉”的原则,司法所与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双向”援调对接工作。针对适宜进行调解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征求当事人意见并审查案件情况,将该纠纷案件移交至当事人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司法所个人调解工作室。司法所收到案件后,及时办理案件登记手续,充分发挥专业所长进行调解。调解结束后做好协议留存、履行回访等工作,及时了解当事人履行情况。针对调解中的发现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司法所会将纠纷及时移送到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受理并指派援助律师进入法律援助程序。同时司法所针对经济困难、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为其指引快捷援助通道,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法律援助中心与司法所接受对方委托或移送处理的案件,在结案或进入另一个工作程序后,及时向对方反馈办理结果或结案情况,在案件流转过程中完善流转程序并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司法所的工作如同点点星光,照亮了法治前行的道路。无论是深入社区的普法宣传,还是耐心细致的人民调解;无论是严谨规范的社区矫正,还是温暖人心的安置帮教,每一项工作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坚实壁垒。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的成功经验,有效的履行了司法行政职能,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树立了榜样,未来,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将继续秉持初心,砥砺前行,为构建和谐稳定、法治文明的社会环境不懈努力,让司法之光洒遍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