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精神,现就申请在呼和浩特市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地点
选择我市作为受理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在预约受理时间内,本人前往我局指定受理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现场信息核验等事宜。
1、受理地点: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位于赛罕区滨河北路)。参考交通方式:101路、S23路、S28路(呼市司法局站),院内停车位紧张、不便停车,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2、受理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周六照常受理),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申请人应根据自身在司法部网站预约的本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在上述时间内),及时前往受理地点。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
二、疫情防控事项
选择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应当遵守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为保证广大申请人员的安全,申请人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期间,除在服务窗口核验身份信息时须摘下口罩外,在进出受理地点、排队取号、休息等候等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申请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蒙速办”为绿码,“行程码”(即“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前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方可进入受理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进出受理地点,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接受体温检测,出示“蒙速办”绿码和行程码等电子健康证明,保持间隔距离,有序进入受理地点。申请人进入受理地点后,请依次取号,然后在休息区等候,等候时请勿密集就坐,待呼叫后有序前往对应窗口办理事项。
3、申请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或具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应在符合我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准予自由流动后,方可进入受理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前28日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蒙速办码”为黄色或红色的人员,受理日当天有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人员不得进入受理地点;对于前14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呼人员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进入受理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有疫情防控相关的新规定,将按照新规定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因疫情防控要求而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工作联系电话:0471-6649688、6649591。
根据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精神,现就申请在呼和浩特市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地点
选择我市作为受理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在预约受理时间内,本人前往我局指定受理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现场信息核验等事宜。
1、受理地点: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位于赛罕区滨河北路)。参考交通方式:101路、S23路、S28路(呼市司法局站),院内停车位紧张、不便停车,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2、受理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周六照常受理),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申请人应根据自身在司法部网站预约的本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在上述时间内),及时前往受理地点。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
二、疫情防控事项
选择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应当遵守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为保证广大申请人员的安全,申请人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期间,除在服务窗口核验身份信息时须摘下口罩外,在进出受理地点、排队取号、休息等候等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申请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蒙速办”为绿码,“行程码”(即“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前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方可进入受理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进出受理地点,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接受体温检测,出示“蒙速办”绿码和行程码等电子健康证明,保持间隔距离,有序进入受理地点。申请人进入受理地点后,请依次取号,然后在休息区等候,等候时请勿密集就坐,待呼叫后有序前往对应窗口办理事项。
3、申请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或具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应在符合我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准予自由流动后,方可进入受理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前28日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蒙速办码”为黄色或红色的人员,受理日当天有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人员不得进入受理地点;对于前14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呼人员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进入受理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有疫情防控相关的新规定,将按照新规定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因疫情防控要求而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工作联系电话:0471-6649688、664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