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请且选择在呼和浩特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应于7月5日至9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前往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地址:赛罕区滨河路银河北街万豪美墅城南门呼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一楼。可参考交通方式:101路、S23路、S28路(呼市司法局站)。
四、注意事项
1、因仍值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应遵守国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提交材料期间,请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电子健康证明、行程码等),有序进入受理地点依次办理。因疫情防控要求而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2、因信息核验、签字确认等事宜需要,现场提交材料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申请人因出国留学、生病住院等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到受理地点现场办理的,请提前及时与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联系。
3、申请人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不到的,或查询后不能判别的,应尽早办理认证手续,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4、关于在呼和浩特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事项或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向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471-6649591。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1日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请且选择在呼和浩特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应于7月5日至9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前往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地址:赛罕区滨河路银河北街万豪美墅城南门呼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一楼。可参考交通方式:101路、S23路、S28路(呼市司法局站)。
四、注意事项
1、因仍值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应遵守国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提交材料期间,请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电子健康证明、行程码等),有序进入受理地点依次办理。因疫情防控要求而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2、因信息核验、签字确认等事宜需要,现场提交材料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申请人因出国留学、生病住院等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到受理地点现场办理的,请提前及时与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联系。
3、申请人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不到的,或查询后不能判别的,应尽早办理认证手续,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4、关于在呼和浩特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事项或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向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471-6649591。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