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发布公告、报名审核、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决定任命杭盖等50名同志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附件: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22日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发布公告、报名审核、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决定任命杭盖等50名同志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附件: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