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5〕82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律师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内人社办发〔2025〕27号)以及职称评审相关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专家现场评审等程序,共386名申报人员通过评审(中级职称28人、初级职称358人)。现对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7日止。
二、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通过人员存有疑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依据,并注明反映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2号楼呼和浩特市司法局1216室
联系电话:0471-6649733
联 系 人:赵颖
附件:2025年度呼和浩特市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律师专业中初级职称通过人员花名册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30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5〕82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律师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内人社办发〔2025〕27号)以及职称评审相关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专家现场评审等程序,共386名申报人员通过评审(中级职称28人、初级职称358人)。现对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7日止。
二、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通过人员存有疑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依据,并注明反映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2号楼呼和浩特市司法局1216室
联系电话:0471-6649733
联 系 人:赵颖
附件:2025年度呼和浩特市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律师专业中初级职称通过人员花名册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