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选择11+5个城市开展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实施,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提出在“十四五”时期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2021年9月召开的呼和浩特市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提出打造“无废城市”的任务。2022年1月,呼和浩特市政府在前期充分准备基础上,向生态环境部提出创建“无废城市”申请。2022年4月26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文,将呼和浩特市列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创建城市之一。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
5.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
6.《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7. 《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
8.《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2年版)》;
9.《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0.《呼和浩特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号)》;
11.《呼和浩特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2.《呼和浩特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三、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从城市发展层面推动固体废物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将“无废城市”建设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融合,促进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七项主要任务、三项清单。
(一)工作目标分为总体目标与指标体系
总体目标是通过“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其他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显著提升,节能减排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效果显著,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日臻完善,“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指标体系是立足呼市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特点、固体废物管理与经济技术基础等,由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49个三级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5个方面;二级指标涵盖工业、农业、建筑业、生活源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以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与群众获得感等16个方面;三级指标分为必选指标、可选指标和自选指标。其中必选指标为“无废城市”建设均需落实的约束性指标,共25项,可选指标为我市任务安排的选择性指标,共22项,自选指标为结合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管理特点设置,共2项。
(二)七项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建立考核与评估机制等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二是针对呼和浩特市产生量最大的粉煤灰设置专门章节,提出调整能源供消结构、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打造“一极两带”和“两园多点”的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提升粉煤灰外运能力等任务,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三是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通过强化源头准入、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完善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规范贮存处置行为、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等途径,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四是推进低碳循环乳业发展,通过优化种植养殖产业布局、推动养殖业减污降碳、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病死畜禽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等综合回收站点等,促进农业农村固废的综合治理。五是通过开展“无废细胞”建设、深化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污泥利用处置能力等,协同创建文明城市。六是通过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升建筑垃圾治理能力、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提升城市发展水平。七是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设置任务,通过聚焦典型危险废物,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建立健全收运体系以保障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通过加强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的监管水平。
(三)三项工作清单包括废物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
其中废物清单为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全过程流向分析;任务清单将正文中主要任务进行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共计59项重点任务;项目清单为“无废城市”建设期间针对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利用处置的24项重点项目,项目投资总额达到200多亿元。
政策解读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解读联系人:谷丰,联系电话:4617808
一、编制背景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选择11+5个城市开展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实施,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提出在“十四五”时期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2021年9月召开的呼和浩特市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提出打造“无废城市”的任务。2022年1月,呼和浩特市政府在前期充分准备基础上,向生态环境部提出创建“无废城市”申请。2022年4月26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文,将呼和浩特市列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创建城市之一。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
5.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
6.《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7. 《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
8.《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2年版)》;
9.《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0.《呼和浩特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号)》;
11.《呼和浩特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2.《呼和浩特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三、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从城市发展层面推动固体废物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将“无废城市”建设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融合,促进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七项主要任务、三项清单。
(一)工作目标分为总体目标与指标体系
总体目标是通过“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其他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显著提升,节能减排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效果显著,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日臻完善,“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指标体系是立足呼市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特点、固体废物管理与经济技术基础等,由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49个三级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5个方面;二级指标涵盖工业、农业、建筑业、生活源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以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与群众获得感等16个方面;三级指标分为必选指标、可选指标和自选指标。其中必选指标为“无废城市”建设均需落实的约束性指标,共25项,可选指标为我市任务安排的选择性指标,共22项,自选指标为结合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管理特点设置,共2项。
(二)七项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建立考核与评估机制等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二是针对呼和浩特市产生量最大的粉煤灰设置专门章节,提出调整能源供消结构、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打造“一极两带”和“两园多点”的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提升粉煤灰外运能力等任务,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三是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通过强化源头准入、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完善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规范贮存处置行为、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等途径,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四是推进低碳循环乳业发展,通过优化种植养殖产业布局、推动养殖业减污降碳、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病死畜禽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等综合回收站点等,促进农业农村固废的综合治理。五是通过开展“无废细胞”建设、深化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污泥利用处置能力等,协同创建文明城市。六是通过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升建筑垃圾治理能力、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提升城市发展水平。七是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设置任务,通过聚焦典型危险废物,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建立健全收运体系以保障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通过加强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的监管水平。
(三)三项工作清单包括废物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
其中废物清单为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全过程流向分析;任务清单将正文中主要任务进行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共计59项重点任务;项目清单为“无废城市”建设期间针对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利用处置的24项重点项目,项目投资总额达到200多亿元。
政策解读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解读联系人:谷丰,联系电话:4617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