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及《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止2017年12月31日。
一、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呼市司法局行政事项审批办公室协助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批办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1名专职主任及2名其他科室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年工作经费10万元。2017年初,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及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制定了我局的《呼市司法局2017年行政审批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年度内工作事项进行安排部署。日常网络上传与维护、向公共查阅室报送文件及日常工作材料归档均有专人负责。
2、主动接受监督。为了更好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我市司法行政审批与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2017年度行政审批与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12月,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开展行政审批与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邀请系统各直属单位和前来办事的人员通过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集中发布平台对呼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进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专栏设置情况。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系统管理,我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为两大类: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指南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介绍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查询方式;依申请公开主要介绍受理机构、受理程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下专栏分为:基本情况、现行有效文件、政策法规、行政行为、财务公开、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和计划、年度报告和依申请进度查询。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在呼市政务公开信息网共发布信息今年共发布47条信息,其中业务工作22条,占全年的47%,行政行为8条,占全年的17%,现行有效8条,占全年的17%,年度报告1条,占全年的2%,财政预算8条,占全年的17%。做到每日对全市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司法局部分进行更新和管理。及时准确的发布我局可公开文件、机关和直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相关信息。加强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增进公众的理解,达到了方便群众查询监督目的。在去年制定了28个制度的基础上,今年进行了更新。
2、对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自查。2017年9月29日,
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以政务公开助力改革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内容详细对前三季度工作开展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3、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认真做好现行有效文件报送,每月坚持向呼市档案局、呼市图书馆报送可公开的文件。完成了今年我局所有可公开文件的整理、扫描、报送等工作。我局专门将710房间做为政府信息查询室供老百姓查询可公开文件。开辟了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法制播报和系列动漫等渠道发布我局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全年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19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100条,法制播报138期,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
4、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工作人员的约束能力和服务意识,规范了工作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政务公开不断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根据新业务用房的搬迁,及时更新了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目录和指南,把今年政务公开内容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明确了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和责任部门。及时抓住关键科室向市法制办等部门及时报送有关清单的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做好平台日常维护的同时,我们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了依申请事项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了依申请公开当事人的信息需求。今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当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内容和板块还需不断优化。在2018年的工作中,我局将依照新改版的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重新改进和优化公开内容,加大财务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有关的现行有效文件的公开力度,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有用性和实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及《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止2017年12月31日。
一、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呼市司法局行政事项审批办公室协助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批办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1名专职主任及2名其他科室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年工作经费10万元。2017年初,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及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制定了我局的《呼市司法局2017年行政审批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年度内工作事项进行安排部署。日常网络上传与维护、向公共查阅室报送文件及日常工作材料归档均有专人负责。
2、主动接受监督。为了更好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我市司法行政审批与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2017年度行政审批与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12月,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开展行政审批与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邀请系统各直属单位和前来办事的人员通过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集中发布平台对呼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进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专栏设置情况。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系统管理,我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为两大类: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指南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介绍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查询方式;依申请公开主要介绍受理机构、受理程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下专栏分为:基本情况、现行有效文件、政策法规、行政行为、财务公开、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和计划、年度报告和依申请进度查询。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在呼市政务公开信息网共发布信息今年共发布47条信息,其中业务工作22条,占全年的47%,行政行为8条,占全年的17%,现行有效8条,占全年的17%,年度报告1条,占全年的2%,财政预算8条,占全年的17%。做到每日对全市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司法局部分进行更新和管理。及时准确的发布我局可公开文件、机关和直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相关信息。加强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增进公众的理解,达到了方便群众查询监督目的。在去年制定了28个制度的基础上,今年进行了更新。
2、对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自查。2017年9月29日,
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以政务公开助力改革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内容详细对前三季度工作开展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3、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认真做好现行有效文件报送,每月坚持向呼市档案局、呼市图书馆报送可公开的文件。完成了今年我局所有可公开文件的整理、扫描、报送等工作。我局专门将710房间做为政府信息查询室供老百姓查询可公开文件。开辟了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法制播报和系列动漫等渠道发布我局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全年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19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100条,法制播报138期,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
4、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工作人员的约束能力和服务意识,规范了工作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政务公开不断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根据新业务用房的搬迁,及时更新了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目录和指南,把今年政务公开内容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明确了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和责任部门。及时抓住关键科室向市法制办等部门及时报送有关清单的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做好平台日常维护的同时,我们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了依申请事项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了依申请公开当事人的信息需求。今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当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内容和板块还需不断优化。在2018年的工作中,我局将依照新改版的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重新改进和优化公开内容,加大财务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有关的现行有效文件的公开力度,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有用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