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坚持走在前、作表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推进法治首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1、强化政治建设。认真开展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工作,成立集中治理“两化”问题工作专班,建立“周调度”制度,推动“两化”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各支部开展专题党课25次,专题学习38次,警示教育21次,交流研讨1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68人次,编制《两化治理学习资料》300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常态开展对外宣传平台、法律服务行业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确保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2、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安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3次;各支部开展学习研讨30余次。10月下旬以来,统筹网上网下资源,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形成党组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群众的学习格局,持续掀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热潮,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
3、强化党建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包联社区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00余人(次)、文明实践活动200余人(次)、主题党日100余次,组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40余次。3月份,按照全市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市司法局16个党支部近200名党员干部闻令而动,迅速赶赴社区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成立“党员突击队”和“志愿者服务队”。10月初,安排18个党支部150余名党员干部下沉包联社区,与街道和社会共同打响抗击疫情阻击战、攻坚战。
(二)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1、充分履行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职能。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法治呼和浩特建设规划、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法治建设督察,对9个旗县区、6个市直部门进行实地督察。
2、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成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成9件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3件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0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5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仲裁案件596件,争议标的约13亿元,审理结案339件。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代市政府起草《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印发《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抓紧编制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印发《关于举办呼和浩特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考试。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自治区12项措施,开展了为期三个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讲好首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故事。紧盯市场主体关注的重难点问题,紧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实现100%。认真办理“蒙企通”平台投诉案件,共收到企业举报投诉案件42件,已办结35件。推出便民利企法律服务清单128条。优化“法治体检”项目清单,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132场次,全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向基层延伸。
(三)坚持抓安全保稳定,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1、加强特殊群体管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日报告和“双列管”制度。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定,推行个性化矫治,精准化管理,严防脱管失控。一直以来,未发生任何案事件。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为主线,市县两级同步展开“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扎实有效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开展一级司法所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两所联动”工作格局。目前68个当地派出所已与司法所结对共建。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3964件,调解成功3918件,涉及金额9853万余元。
3、加强监管场所管控。开展戒毒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施行全封闭式管理。截至目前,在所238名戒毒人员安全稳定。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实体平台建设。全市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旗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929个。全市各级实体平台共接待包括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等各类事项17158人次。
2、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千名律市下乡村”活动,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143家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52766余件。印发《“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12家公证机构先后办理65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28339件。广泛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鼓励支持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向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地区流动,解决偏远地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37件,援助受援人近1700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2022年度呼市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7800余人报名参考,实现零事故。
3、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搭建“呼和浩特市公证综合管理系统监管平台”,监督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合理收费,推动公证行业有序竞争。召开第七次呼和浩特市律师代表大会,总结第六届呼市律协理事会工作,选举产生第七届呼市律协理事会、监事会。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对12家司法鉴定机构和131名司法鉴定人的情况进行了全盘摸底。
4、持续推进普法宣传。通过直播的形式举办全市“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约2万余人参加学习。联合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制作《说法论典》节目,在视频号HTV融媒体传播中心播出85期,浏览量43.3万人次,先后被“新华社”“学习强国”等国家级媒体转发,浏览量突破2200万人次。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活动26场次,发放民法典宣传册5600余份。开办线上“普法直播间”,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民生热点法律问题,邀请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等专业人员走进直播间,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目前,共开展活动12期,累计55万人在线观看学习。
(五)坚持强基固本,持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做好科级干部调整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完成局机关6名四级调研员、6名科级干部调整及职级晋升备案工作,完成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32名科级干部调整和4名四级高级警长、81名一级警长及以下警员职务晋升备案工作。
2、加强教育培训。制定《2022年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了新提任科级干部培训,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工作2次,共600余人次参训。
3、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关于巩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管党治警常态化的工作方案》,慎终如始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制度机制完善等工作,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彻底清除流毒影响。组织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和工作部署会,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党支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推进政治生态全面重塑。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统筹摆布不够。对标“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机关和基层加强统筹谋划不够,市区和旗县存在建设不平衡的问题,解决基层的重难点问题的招法不多,创新举措不多,特别是编制、人员和办公设施等“老大难”问题没有明显改善,需要持续加大协调力度。
二是体系化机制化建设不够完善。立法、执法、普法、守法各自为战的情况比较突出,融合协调不够。一些旗县法律人才、专业人才资源缺乏,基层服务和基层治理的特色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人员体量大,但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不够有力,还缺少有区域性影响力的品牌。比如律师资源主要集中在市四区,旗县律所注册数平均仅为2家。
三是工作作风仍需大力加强。个别地区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主要领导亲自抓、上手抓不够,特别是发挥牵头作用、强化攻坚克难决心上有差距。有些单位缺乏争先创优意识,品牌亮点工作比较少,目前旗县区能面向全区推广的经验做法更少。加强宣传的力度普遍不够,好的办法不多,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有较大差距。
三、2023年度工作筹划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高潮。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政法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走在前、作表率”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尽责,加快推进法治首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强首府工程高位推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高潮,进一步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突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增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展现担当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创建全国法治建设示范市。深入落实国家“一规划两纲要”,高质量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动首府行政立法更加高效、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刑事执行更加公正、普法守法更加深入,切实将首府打造成展示内蒙古法治建设成效的窗口,让法治成为首府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
三是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上全面发力。围绕各类市场主体需求,继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做好法律法规“立改废”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打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持续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法规宣传,打造有区域影响力的法治文化产品,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是建设现代化法律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首府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体量大优势,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对接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等战略规划,引导律师、公证、仲裁等机构主动靠前,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千名律师进乡村”、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援助惠民”等行动,为首府市民提供更多更优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五是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建设便捷高效的多元调解体系。坚持安全底线思维,加强智慧矫正中心、安置帮教基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教育,严防重新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厅市合作共建,推出一批厅市共建合作成果,努力实现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提高能力素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重点任务,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成果转化,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制度,更多关心关爱基层一线的干警和工作人员,确保干警和工作人员的获得感、自豪感和荣誉感显著增强。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坚持走在前、作表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推进法治首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1、强化政治建设。认真开展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工作,成立集中治理“两化”问题工作专班,建立“周调度”制度,推动“两化”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各支部开展专题党课25次,专题学习38次,警示教育21次,交流研讨1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68人次,编制《两化治理学习资料》300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常态开展对外宣传平台、法律服务行业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确保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2、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安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3次;各支部开展学习研讨30余次。10月下旬以来,统筹网上网下资源,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形成党组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群众的学习格局,持续掀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热潮,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
3、强化党建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包联社区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00余人(次)、文明实践活动200余人(次)、主题党日100余次,组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40余次。3月份,按照全市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市司法局16个党支部近200名党员干部闻令而动,迅速赶赴社区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成立“党员突击队”和“志愿者服务队”。10月初,安排18个党支部150余名党员干部下沉包联社区,与街道和社会共同打响抗击疫情阻击战、攻坚战。
(二)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1、充分履行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职能。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法治呼和浩特建设规划、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法治建设督察,对9个旗县区、6个市直部门进行实地督察。
2、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成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成9件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3件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0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5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仲裁案件596件,争议标的约13亿元,审理结案339件。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代市政府起草《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印发《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抓紧编制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印发《关于举办呼和浩特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考试。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自治区12项措施,开展了为期三个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讲好首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故事。紧盯市场主体关注的重难点问题,紧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实现100%。认真办理“蒙企通”平台投诉案件,共收到企业举报投诉案件42件,已办结35件。推出便民利企法律服务清单128条。优化“法治体检”项目清单,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132场次,全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向基层延伸。
(三)坚持抓安全保稳定,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1、加强特殊群体管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日报告和“双列管”制度。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定,推行个性化矫治,精准化管理,严防脱管失控。一直以来,未发生任何案事件。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为主线,市县两级同步展开“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扎实有效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开展一级司法所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两所联动”工作格局。目前68个当地派出所已与司法所结对共建。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3964件,调解成功3918件,涉及金额9853万余元。
3、加强监管场所管控。开展戒毒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施行全封闭式管理。截至目前,在所238名戒毒人员安全稳定。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实体平台建设。全市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旗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929个。全市各级实体平台共接待包括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等各类事项17158人次。
2、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千名律市下乡村”活动,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143家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52766余件。印发《“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12家公证机构先后办理65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28339件。广泛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鼓励支持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向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地区流动,解决偏远地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37件,援助受援人近1700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2022年度呼市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7800余人报名参考,实现零事故。
3、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搭建“呼和浩特市公证综合管理系统监管平台”,监督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合理收费,推动公证行业有序竞争。召开第七次呼和浩特市律师代表大会,总结第六届呼市律协理事会工作,选举产生第七届呼市律协理事会、监事会。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对12家司法鉴定机构和131名司法鉴定人的情况进行了全盘摸底。
4、持续推进普法宣传。通过直播的形式举办全市“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约2万余人参加学习。联合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制作《说法论典》节目,在视频号HTV融媒体传播中心播出85期,浏览量43.3万人次,先后被“新华社”“学习强国”等国家级媒体转发,浏览量突破2200万人次。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活动26场次,发放民法典宣传册5600余份。开办线上“普法直播间”,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民生热点法律问题,邀请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等专业人员走进直播间,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目前,共开展活动12期,累计55万人在线观看学习。
(五)坚持强基固本,持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做好科级干部调整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完成局机关6名四级调研员、6名科级干部调整及职级晋升备案工作,完成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32名科级干部调整和4名四级高级警长、81名一级警长及以下警员职务晋升备案工作。
2、加强教育培训。制定《2022年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了新提任科级干部培训,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工作2次,共600余人次参训。
3、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关于巩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管党治警常态化的工作方案》,慎终如始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制度机制完善等工作,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彻底清除流毒影响。组织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和工作部署会,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党支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推进政治生态全面重塑。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统筹摆布不够。对标“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机关和基层加强统筹谋划不够,市区和旗县存在建设不平衡的问题,解决基层的重难点问题的招法不多,创新举措不多,特别是编制、人员和办公设施等“老大难”问题没有明显改善,需要持续加大协调力度。
二是体系化机制化建设不够完善。立法、执法、普法、守法各自为战的情况比较突出,融合协调不够。一些旗县法律人才、专业人才资源缺乏,基层服务和基层治理的特色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人员体量大,但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不够有力,还缺少有区域性影响力的品牌。比如律师资源主要集中在市四区,旗县律所注册数平均仅为2家。
三是工作作风仍需大力加强。个别地区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主要领导亲自抓、上手抓不够,特别是发挥牵头作用、强化攻坚克难决心上有差距。有些单位缺乏争先创优意识,品牌亮点工作比较少,目前旗县区能面向全区推广的经验做法更少。加强宣传的力度普遍不够,好的办法不多,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有较大差距。
三、2023年度工作筹划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高潮。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政法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走在前、作表率”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尽责,加快推进法治首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强首府工程高位推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高潮,进一步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突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增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展现担当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创建全国法治建设示范市。深入落实国家“一规划两纲要”,高质量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动首府行政立法更加高效、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刑事执行更加公正、普法守法更加深入,切实将首府打造成展示内蒙古法治建设成效的窗口,让法治成为首府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
三是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上全面发力。围绕各类市场主体需求,继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做好法律法规“立改废”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打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持续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法规宣传,打造有区域影响力的法治文化产品,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是建设现代化法律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首府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体量大优势,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对接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等战略规划,引导律师、公证、仲裁等机构主动靠前,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千名律师进乡村”、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援助惠民”等行动,为首府市民提供更多更优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五是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建设便捷高效的多元调解体系。坚持安全底线思维,加强智慧矫正中心、安置帮教基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教育,严防重新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厅市合作共建,推出一批厅市共建合作成果,努力实现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提高能力素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重点任务,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成果转化,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制度,更多关心关爱基层一线的干警和工作人员,确保干警和工作人员的获得感、自豪感和荣誉感显著增强。